Thursday, February 9, 2012

你喝得起星巴克嗎??? (有新增)






前幾天,聽岳母說台北星巴克 (Starbucks) 的那提 (Caffé Latte) 買一送一;她去排隊買了一杯、(星巴克當然也送了她一杯)。

岳母說 120 塊一杯的大杯那提 (在台灣叫做大杯,其實是 Grande) 還算便宜,尤其又是買一送一。



在台灣喝 Starbucks coffee 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了,所以根本不記得當年是賣多少錢;
不過,當丈母娘提到星巴克,家庭煮夫好奇地去查了一下台灣星巴克 Starbucks 的售價....


台灣 Starbucks 的特大杯 (就是 Venti,590mL)美式咖啡 (Caffé American) ,售價是 115 元新台幣;
加拿大的售價則是 2.45 加幣,加上 13% 稅金、再換算成台幣 ( x 30) 就是 83 塊新台幣。

台灣 Starbucks 的特大杯那提 (Caffé Latte) 則是 135 元新台幣;
加拿大的售價則是 3.45 加幣,加上 13% 稅金、再換算成台幣 ( x 30) 就是 117 塊新台幣。

然後呢,
現在台灣的最低法定基本時薪是 98 元新台幣(註)。
現在加拿大 (安大略省) 最低法定基本時薪是 10.85 元加幣,再換算成台幣 ( x 30) 就是 325.5 塊新台幣。

所以,
在台灣領基本時薪工作的人,工作一個小時、還買不到一杯 Starbucks 的特大杯美式咖啡。(98 還差一點才有 115;所以不知道可不可以在星巴克櫃台跟小姐點一個『少一口』的特大杯美式咖啡???)

在加拿大領基本時薪工作的人,只要工作 22 分鐘、就可以去 Starbucks 喝一杯大杯美式咖啡休息一下 (coffee break) 。



不知道、這算不算是台北貧富懸殊的另一個例子呢?????





註:

自100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7,880元
最低時薪為98元,由於最低日薪並未發布
為避免造成部分雇主鑽法律漏洞,以不合理的日薪聘僱勞工,造成勞工權益受損
因此勞委會發函解釋最低日薪的計算方式,也就是直接以每小時98元乘以工作時數的金額
以1日工作8小時為例,也就是98元乘以8小時,新制的日薪為784元

勞委會指出,明年元旦起最低時薪為98元已將例假日薪資計入,但是並不包含國定假日的薪資,「日薪」計算方式延續時薪制應含例假日薪資原則,是以時薪98元乘以實際工作時數。

日薪者1日工作時數超過8小時,第9、10小時的加班費將以98元乘以1又3分之1計算,第11、12小時的加班費則以98元乘以1又3分之2計算。

按月計酬者,「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之算式,勞一名勞工月薪為17,880元者即為17,880元除以30再除以8計算,也就是74.5元,因此月薪17,880元的加班費,前2小時仍以74.5元乘以1又3分之1,後2小時則以74.5元乘以1又3分之2計算,不因時薪98元而變動。




後記:

強烈懷疑這個王如玄有在讀林北的部落格....

115 這個數字...... 是巧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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