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終於獲得美國免簽 (VWP) 的待遇,這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
不過話說回來,台灣可以取得免美簽的資格,是在全體台灣的努力之下才爭取到的,跟『馬戲團』沒有多大的關係;至於有許多質疑的聲音指出,台灣取得免美簽是開放含瘦肉精美牛進口、犧牲台灣人的健康才換取來的,這是一個令人玩味的問題;因為,如果真的有這種交換說的話,台灣人會只有拿進口瘦肉精美牛這一樣東西來交換美簽嗎???
加拿大人在美國 911 事件之前,開車進入美國非常簡單,只要出示有照片的證件,像是公民卡、駕照、健保卡、或是出生證明,就可以入境美國。可是後來發生了 911 事件,美國要求加拿大要加入他們的反恐計劃,所以一直要求加拿大人必須使用護照才可以從邊境開車進入美國。加拿大起先是堅決反對 (因為多數的加拿大人是一輩子從沒有去辦過護照的),後來加拿大 Steven Harper 政府還是妥協了 (2009 年),不過加拿大政府也同時要求藉由邊境進入加拿大的美國人必須持有護照才可入境。
說真的,這項『護照措施』其實對雙方人民來說都是擾民的政策,因為許多一輩子都沒有辦過護照的加拿大人跟美國人得去辦護照,搞得各地護照申請辦公室大排長龍;還有加美兩地的邊境城市的生意人抱怨『護照措施』是在謀殺他們的生意,因為需要護照通過邊境,加拿大人過去美國購物的民眾會因之卻步,美國人過來加拿大渡假的民眾也會因之銳減。
這項需要護照跨越邊境的擾民措施在經過幾年之後,兩邊的民眾才漸漸習慣了,雙方民眾邊境的交流又恢復以往活絡...
可是問題來了... 美國要求加拿大人從邊境進入美國必須出示護照、最主要的原因是要確實掌握入境者的個人資料,而提供 (嚴格地說,應該是用出賣) 加拿大人個人資料的、當然就是加拿大政府!!!
為什麼會這麼說加拿大政府出賣自己國人呢? 從這則新聞你就可以了解
加拿大婦女因為曾經自殺而被拒絕入境美國
新聞是說有一位加拿大婦女因為在 2006 年,因為企圖自殺、被送進醫院急救,結果加拿大國內的緊急送醫記錄 (警方 911 報案記錄) 竟然會出現在美國國土安全部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HS)的電腦資料庫,然後在 2011 年該女要進入美國、海關證照檢查的時候,她的企圖自殺記錄就顯示在美國移民官的電腦螢幕上,所以她就被以有自殺傾向、會危害公共安全的理由給美國海關拒絕入境。
OK... 美國國土安全局為什麼會有加拿大的警局報案記錄 (注意!!! 不是犯罪記錄喔,只是 911 的報案記錄) ??? 他們甚至還有屬於你個人隱私的病歷資料呢!!! 這些資料在以前是不可能出現在美國人的海關電腦螢幕上的,現在美國人以反恐的名義、結果加拿大人連隱私都得要犧牲了。
美國國土安全部一個要求加拿大人必須用護照入境美國的舉動,用意當然就是可以從你的護照資料來查詢你所有的個人資料,因為從前只用一紙普通證件,美國海關檢查是很難查到通關的加拿大人的個人資料。
各位要知道,加拿大人 (當然是除了美國人自己) 是全世界唯一進入美國不需要簽證的國家 (真正的免簽證,只要護照一帶就可以進入美國),所以即便你去查詢 VWP (Visa Waiver Program) 的 37 個國家名單,你也不會看到加拿大的名字,因為加拿大跟美國是一種『特殊國與國的關係』。(許多人戲稱加拿大是美國的一州) 如此兄弟之邦,美國都要把你加拿大人的個人資料查得清清楚楚了,更何況是其它的國家。
而且,至於 VWP 所謂的免簽,你還是得有電子晶片護照,然後你得到美國政府的網站登錄、取得入境授權,你才可以入境美國。
那麼,在申請人登錄個人資料後的審核,美國國土安全部是依據甚麼東西來核定申請人呢??? 他們是不是會有個資料庫可以來查詢呢??? 而這個資料庫會是誰提供呢??? 該不會是像加拿大政府洩漏加拿大人個人隱私資料給美國國土安全部一樣吧...
我只是合理的懷疑,並不是指控加入美國免簽計劃 (VWP) 的國家都會把自己國民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美國國土安全部來查詢。
不過事實上,在加拿大就有許多加拿大人都公開質疑過執政的民主黨,到底加拿大政府犧牲掉多少人們的利益來討好美國。
所以,台灣人合理懷疑『馬戲團』到底拿了甚麼去換免美簽,當然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尤其是自從馬戲團在台灣演出至今,他們一直標榜為台灣爭取到了超過一百個以上的國家免簽證的待遇;問題是,馬戲團最該拼的不應該是經濟嗎???!!!
台灣外交部表示,每年平均申請美國簽證的國人約12萬5000人,赴美免簽後,省下的簽證費用每年高達6億元台幣;若用英國3年前給予台灣免簽後,遊英人數成長1.5倍,明年預估會有18萬人申請赴美免簽,等於替國人省下9億元費用。
18 萬人到美國旅遊、為台灣國人省下 9 億新台幣... 可是這 18 萬人到美國會花多少錢呢?
一個人算花 3 萬塊新台幣 (不含機票),18 萬人就是 54 億新台幣;
一個人要是花 4 萬塊新台幣,18 萬人就是 72 億新台幣;
一個人要是花 5 萬塊新台幣,18 萬人就是 90 億新台幣;
(依此類推)
這些錢,要是留在台灣消費、不是會對台灣的經濟更有幫助嗎。
況且,去得了美國的台灣人,怎麼會在乎那區區 4800 塊的美簽費用... 可是,許多苦哈哈、日子都快要過不下去的台灣人民,他們在乎的是『馬戲團』可不可以幫他們拼拼經濟,而不是去拼免美簽、拼一百多個免簽國,因為就算免簽、他們還是沒有錢可以去那些國家。
Friday, October 5, 2012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0 共鳴:
Post a Comment
Wanna say something? Shoot....
(Comments on this blog are not moderated, however, the offensive ones will be deleted!)
有話想說?那就別再撐了...講吧!
(你可以匿名留言;不過若是家庭煮夫認為不妥,將逕自刪除!)